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以下简称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做好我校2024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和管理,现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范围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围绕学校事业发展规划要求,主要用于支持学校深化改革和内涵式发展,围绕“双一流”建设,重点支持学科建设类项目、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类项目、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类项目、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类项目、国际交流与合作建设类项目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类项目等。
二、项目申报范围
(一)学科建设类项目
支持学校国家、省级一流学科和校级重点发展学科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学位点建设、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条件建设等。
(二)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类项目
支持各级各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等。
(三)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类项目
支持各级各类重大科技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建设;建设各级各类创新基地、各类人文社科领域智库,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实训实践基地建设等。
(四)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类项目
建设各级各类特色专业和一流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示范性专业、特色(品牌)专业等;建设各级各类精品课、精品资源共享与视频公开课,对涉及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决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建设予以优先支持等。支持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师资队伍及创新团队建设等。
(五)国际交流与合作建设类项目
支持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和高水平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的开展等。
(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类项目
支持校园水、电、气、暖等主要基础设施更新和节能改造;校园网络基础建设,数字化校园及图书(电子)信息资源的共享平台建设等。
三、业务职能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
业务职能部门包括:科技处牵头负责科技创新及科研平台建设等。研究生处牵头负责学科建设、研究生人才培养及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等。教务处牵头负责本科生人才培养、教学实验平台、本科生实践基地建设;一流本科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等。人事处牵头负责师资队伍建设等。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牵头负责国际交流与合作建设项目(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的实施等。图书馆牵头负责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图书文献资料类);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管理中心牵头负责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数字化校园建设类);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校园基础设施改造类)。
业务管理部门包括:发展改革规划处、财务处、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根据各自部门职责,应当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建设中履行相应管理职能,增强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的指导、管理和服务。
四、项目申报原则与申报时间
(一)申报原则
1.申报的项目须与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
2.项目申报时要考虑尽可能扩大项目建成后的受益面,最大化拓展项目的职能和作用发挥,使多个单位、多个学科专业、多个教学科研团队、多数师生能够从中受益;
3.突出申报项目的特色化,避免项目申报与建设的同质化;
4.申报的项目建设目标明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充分、实施计划完备、预算科学合理。
(二)申报时间
1.7月28日—8月24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申报工作。各申报单位、部门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申请书、项目建设规划、区域绩效目标表、货物类专项需求计划(附件1.2.3.4)、大型设备论证材料等提交业务职能部门(具体资金申报额度咨询各业务职能部门);
2.8月24日—9月1日,各业务职能部门对申报的项目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填写专家评审意见书附件5),进行排序后报发展改革规划处;
3.9月4日—9月8日,发展改革规划处会同财务处等业务管理部门,结合业务职能部门出具的专家论证意见,形成初步储备项目入库意见;
4.9月8日—9月10日,对通过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的项目纳入学校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作为储备项目。
五、申报要求
1.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是我校项目经费的重要来源,申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意义重大,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和发展目标确定申报项目及其建设内容。
2.各单位、各部门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依据各自发展目标,认真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3.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类别填写附件材料。
4.各业务职能部门请于9月2日前将排序后的项目材料纸质版上报发展改革规划处,电子版发送至fzggghc@jzmu.edu.cn。联系人高源(65571)、施晓磊(65965) 。
附件:
1.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申请书
2.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建设规划
3.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4.货物类专项需求计划表
5.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专家评审意见书
发展改革规划处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