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校学子留锦来锦”专项行动生活、居住补贴(2024年下半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绩效管理办公室)   日期:2024年12月06日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锦州市“高校学子留锦来锦”专项行动生活、居住补贴经办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锦人社〔2023〕48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学校校本部留锦来锦人才生活、居住补贴(2024年下半年)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条件、补贴标准及申报时限

详见《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市本级“高校学子留锦来锦”专项行动生活、居住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

未在申报期如期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当期生活、居住补贴。本期未满足最低申报条件的(未缴纳满3个月社会保险的)应于下个申报期申报,补贴月数连续计算。

二、申报人员范围

1.按照不重复申报的原则,上一申报期(2024年上半年)已成功申报补贴至2024年6月的,本次申报补贴期限应为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

2.2024年公开招聘硕士层次入职人员(2023年以后毕业);2024年5月至10月博士入职人员(2023年以后毕业)及2024年毕业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在职职工。(详见附件3)。

 

三、申报材料

1.本人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院校发放的毕业/学位证书)PDF版(毕业及学位证书分页扫描至一份PDF中,并以“附件3序号-学历证书-姓名”命名)。

2.本人身份证PDF版(正反面)。(请以“附件3序号-身份证-姓名”命名

3.《锦州市“高校学子留锦来锦”专项行动生活、居住补贴申请表(新)》(附件4)。  

4.上一申报期已成功申报补贴至2024年6月的,此次申报不必再提供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请对申报信息进行再次核实,详见《2024年上半年中省直驻锦事业单位“高校学子留锦来锦”专项行动生活、居住补贴政策拟享受人员名单》(附件5)

5.时间要求

2024年12月11日下班前,以各单位(部门)汇总后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Rsc_rsk@jzmu.edu.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冬怡 63215

  地 点: 行政楼 202

           

          人事处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