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本科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教务处   日期:2026年04月30日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升学校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教育教学研究水平,以教学研究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入,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遵循教育规律。深入贯彻国家、辽宁省关于教育教学的重要文件精神,立项研究要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方法科学,具有一定的教育研究理论基础,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医学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符合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规律。

(二)鼓励创新。紧密围绕学校教学工作重点和核心任务,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创新工作方法,探索新形势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新思路、新模式。

(三)注重实践应用。立项研究要结合办学实际和教育教学工作实践去选择题目和确定内容,鼓励研究和解决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具体问题,总结、推广并应用教学改革的成功经验。

二、立项项目类别

此次教研项目重点教研项目专项项目、一般教研项目。

要求各单位根据新时代高等教育教学发展趋势,立足学院和学科专业发展,结合工作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

(一)重点教研项目

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着力解决学校教育教学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成果具有对教育教学的创新和突破、对教学改革实践工作的重要推动、对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产生积极重大影响,研究周期2年。重点支持以下方面:

  1. 执业医师考试相关研究

1.1临床医学类专业实习规范与质量研究

1.2 临床医学类专业相关课程掌握率研究

1.3 学生日常行为与执业医师通过率相关性研究

1.4毕业后执业医师考试成绩提升的研究

1.5执业医师考试试题成绩分析与比较研究

2.“器官系统”课程体系改革研究与实践

2.1器官系统改革现状与比较研究

2.2 基于器官系统改革的教研室与教学团队建设研究

2.3 基于器官系统改革的知识体系研究

2.4基于器官系统改革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研究

3.思想教育融入专业教育研究与实践。

4.教融合协同育人体系建设研究与实践

5.基于辽宁六地与我校红医精神传承的思政元素挖掘与案例库建设

(二)专项教研项目

为牢固树立高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突出课程思政育人作用,更好地推进来华留学生的教育教学工作及人工智能在教育教学领域的应用,进一步提升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质量与效能提质增效。设立相关专项课题,研究周期1年。(不占学院名额,可单独申报,在汇总表标注专项项目)

(三)一般教研项目

紧密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着重解决影响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环节一般问题的研究项目。研究周期1年。

三、立项研究范围

参照《2026本科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项目指南是对教研项目研究方向的指导和参考。如果项目指南范围中尚未涉及,申报人可结合当前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及学校工作重点,以本专业、本人研究领域的具体情况确定项目研究内容和名称,经专家评审具有较高研究价值的项目也可以立项。

四、立项条件

(一)教研项目申请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校级重点教研项目的申请原则上要以二级教学单位、实验实践教学中心、教研室、教学团队、管理团队等为单位,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是六及以上教学管理机构人员

2.校级专项教研项目的申请原则上以管理团队、教研室、教学团队、课程组、实验实践教学中心为单位,项目主持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是六及以上教学管理机构人员

3.校级一般教研项目的申请原则上要以管理团队、教研室、教学团队、课程组、实验实践教学中心为单位,原则上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各级教学管理人员。

(二)团队具有完成教研项目的必备条件:

1.团队在教学或教学管理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具有与教研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积累;具有完成教研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完成教研项目的良好信誉度;团队结构合理,经费预算合理,能充分保证项目研究任务的完成。

2.教研项目的课题组成员原则上应由35人组成,教研项目之间的课题组成员不能完全重复,主持人在项目中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重点教研项目课题组成员原则上应不少于5人,并应设置3-5个子课题,子课题与重点教研项目同时申报。重点教研项目子课题主持人应是重点教研项目组成人员,子课题主持人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子课题参与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

五、立项要求

(一)同年申报校级教研项目,只能主持1项,同时可参与1项;作为参与人最多不超过2项。

(二)教研项目主持人在未完成已承担的项目之前,原则上不得申报同一级别新的项目。

(三)项目主持人在同一职称聘任期间,主持校级教研项目不能超过1次。(重点教研项目、专项教研项目不受此条限制)

(四)已获批的各级各类教研项目在研究内容上雷同的,不得申报本次校级教研项目。

(五)重点教研项目(含子课题)申报后,经过评审未获批立项,直接取消项目,不转成一般教研项目专项教研项目。

(六)凡项目中标者应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开展项目研究、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

(七)研究生相关研究课题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六、立项管理

(一)学校教务处下发组织申报项目通知。

 (二)由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人和团队申报填报《锦州医科大学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2)。

(三)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项目对申请人资格、课题组成员、项目申请书内容等方面进行审核,并按照《2026年教研项目申报数量分配表》(附件3),择优推荐。

(四)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一般项目由各单位组织开题、中期检查,学校统一组织结题验收。重点项目与专项由学校统一组织开题、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

(六)原则上从已立项项目推荐参加校外各级各类教学研究项目遴选。

七、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请各单位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把推荐质量关,学校将以此次立项为基础,积极培育优秀项目和成果,择优进行立项。

(二)各单位审核完成后,5月8日前将《2026年教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至机关楼105,电子版附件2和附件4发送至邮箱mashumeimei@163.com。

附件:

1. 2026校级本科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指南

2. 2026年度锦州医科大学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

3.2026校级教研项目申报数量分配表

4.2026校级教研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