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锦州医科大学东校园公寓楼节水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TY-QYCG-2025-61
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东校园公寓楼节水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373,852.08元
最高限价:373,852.08元
采购需求:对3#、4#、5#、6#、18#学生公寓楼约84个卫生间更换单侧沟槽废水利用冲厕装置、双侧沟槽废水利用冲厕装置、沟槽小便冲洗装置、沟槽净水冲厕装置、水嘴、监测流量计的安装及调试等,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节水或给水设备制造、销售、安装及维修等水电改造施工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7月31日,每天08: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地点: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9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4日09时00分
地点: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9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04日09时00分
地点: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锦州医科大学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每页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同时提供以上证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式三份至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9楼)现场领取。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医科大学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联系方式:0416-3675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9楼
联系方式:0416-4590111
电子邮箱:3026382214@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416-459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