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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政策(六)—— 应征入伍的基本程序

作者:   日期:2020年06月05日   点击数:

立志从军固国防 热血报国铸长城——2020年辽宁省征兵政策宣传

依法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军营是培养锻炼人才的大学校、大熔炉。参军报国既是磨砺人生、实现理想的重要途径,更是热爱祖国的高尚行为。选择了军营,就选择了光荣,选择了责任。

征集入伍的基本程序:

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是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指定的唯一官方网上应征平台,具有办理兵役登记、接受应征报名、开展政策咨询、查询个人信息、受理监督举报等功能。基本程序为:

(一)应征报名。适龄青年登陆“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

(二)初检初考。应征报名的适龄青年由应征地乡镇(街道)或高校武装部依据新兵征集条件,组织初步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对符合征集条件的应征青年按照高学历优先的原则,择优确定预征对象。预征对象确定后,高校大学在校生和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还要自行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并交给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三)体检政考。应征青年按应征地征兵办公室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持学生证),大学生携带审核盖章后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参加应征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体格检查,并由当地公安和教育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合考核。

(四)走访调查。政治联合考核和体检初步合格者,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基层单位,安排走访调查,主要调查个人病史、家族病史、个人现实表现等情况。

(五)预定新兵。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衡量,择优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高学历青年为预定新兵。

(六)批准入伍。预定新兵由县级征兵办公室负责批准入伍,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七)复检退兵。新兵到达部队后,部队要进行身体复检和政治复查,发现身体和政治不符合条件,且不宜在部队服役的,要作退兵处理,被退回的在校大学生可选择复学。

对因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的新兵,由征集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地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高校,依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①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②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③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升(复)学;④按规定取消其义务兵优待并处以入伍地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两倍以上罚款;⑤将拒服兵役行为及惩处结果向社会通报,新兵征集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地的,对新兵拒服兵役惩戒措施由征集地兵役机关函告户籍地兵役机关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