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锦州医科大学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延聘和返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日期:2025年11月18日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各相关人员:

根据国家、省及我校《锦州医科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延聘和返聘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附件1)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延聘、返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聘、返聘对象

截至20261231日前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上述文件中所规定延聘或返聘条件的人员,可自愿提出延聘或返聘申请;聘任期间的工作任务由所属二级单位制定。其中,直属附属医院因临床工作需要延聘、返人员的,需由所在教研室(科室)、医院出具书面说明。

2025年已经办理延聘或返聘手续的人员,2026年需要继续延聘(或返聘),须重新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直属附属医院申请延聘的人员,由学校统一申报;申请返聘的人员,报学校备案后,可办理返聘手续。

二、工作程序

1申请延聘或返聘人员,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向所在专业技术岗位所属单位(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本人体检证明及符合延聘/返聘条件相关材料的原件,经所属教研室审核后、报二级单位复核。

2各二级单位负责向相关教职工做好政策解读与思想政治引导工作,责成学院教学、研究生、科研、医务管理、人事等工作负责人员对申报材料逐项审查,经学院审议通过后,报学校人事处。

3学校教务处、研究生学院、科技处、医院管理中心、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对申报人员教学任务、研究生指导情况、学会任职情况、科研课题进展、临床工作实绩等进行审核。

4延聘、返聘人员名单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后,提交党委常委会审定,审定通过后按程序执行。

三、材料上报

各二级单位须于20251126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的汇总与报送工作,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具体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医院党委会)会议审核推荐报告(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2.所有申请延聘、返聘的人员,均需提交以下材料:

1)《锦州医科大学2025年申请延(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体检报告(报告出具时间需为202511日至今);

3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认证的业绩佐证材料(纸质版需装订成册,电子版需合并为单个 PDF 件。

其中,延聘人员另需填写《锦州医科大学延聘人员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需按要求签字盖章);省管干部另需填写《辽宁省高级专家延迟退休审批表》(附件4,一式五份,需正反面打印,按要求签字盖章);返聘人员另需填写《锦州医科大学返聘人员审批表》(附件3,一式两份,需按要求签字盖章)。

3省管干部提交的延迟退休申请佐证材料,除上述共性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供:

1)本人亲笔签字的延迟退休申请书(一式两份,需说明延退理由及延退期间工作规划);

2)指导博士研究生证明(一式两份,需由研究生就读院校研究生院出具,注明指导学生姓名、学号及在读状态);

3)科研项目证明(一式两份,需提供项目立项通知书、任务书或中期检查合格证明等,注明项目名称、编号、立项单位及在研状态)。

4直属附属医院因临床工作需要申请延聘、返聘的人员,另需提供由所在医院出具的“临床工作需要”专项报告(需说明岗位必要性、工作任务需求及人员匹配度等)。

材料报送要求:纸质版材料请统一送至学校人事处(机关楼210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指定邮箱rscszk@jzmu.edu.cn

联络人: 张老师

联络电话:3675024

 

附件:

1《锦州医科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延聘和返聘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

2锦州医科大学延聘人员审批表

3锦州医科大学返聘人员审批表

4辽宁省高级专家延迟退休审批表

5锦州医科大学2026年申请延(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20251118